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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易 且行且珍惜

来源:酒泉中院 作者:把得霞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10/26 9:56:2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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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础,而婚姻是家庭生存和繁衍的根基,社会的稳定与婚姻基础息息相关,离婚率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会稳定。为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设置“离婚冷静期”。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维护家庭社会稳定的原则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

案例1:杨某和陈某2009年相识恋爱后,同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很好,次年生育长子,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2019年生育次子。因陈某从事外卖工作,对杨某关心爱护、对家庭照顾时间较少,双方之间也未能进行良好地沟通,使杨某心生怨气,要求与陈某离婚。

案例2:闫某和张某2011年相识并恋爱,2012年举行婚礼,2015年补办了结婚证。婚后双方感情较好,生育一子。由于恋爱时双方年龄较小,对婚姻家庭的观念不强,婚后张某在外打工时夫妻聚少离多,所以承担的家庭责任较少,闫某感到身心疲惫,要求与张某离婚。

过开庭审理,办案法官了解到两案的当事人之间都具有稳定的感情基础和婚姻的纽带,并没有大的矛盾,两案都具有调解和好的基础。于是,办案法官本着“化解双方矛盾、挽救婚姻家庭”的原则,找到双方问题的症结所在,由情入理,给当事人讲人情、讲道理、讲家庭的意义和对孩子的责任。从社会责任高度上,让双方站在平等的角度上换位思考;从感恩的角度上祝福自己;从共性目标上将共同经营和守护家庭的责任理性分解到原、被告心理,让他们明白法律规定的彼此互相沟通、理解、包容、关爱和体谅立法终极,使他们认识到婚姻稳定,家庭才能幸福,社会才能和谐。经过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都愿意为了家庭、为了孩子和好生活,共同努力去经营好来之不易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