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结一件因房屋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原、被告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将28000元的涉诉标的以5500元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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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虎某某的住宅自2015年至今一直漏水,导致家中卫生间、副卧室大面积漏水、卫生间吊顶及照明灯、浴霸等设施损坏、门框变形、墙皮渗水、墙体开裂、地砖腐蚀,对其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原告多次与被告多某某及物业公司联系,均未得到彻底有效解决,故一气之下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案件情况进行细致研究分析,发现根据原告提供的房屋受损照片及被告的陈述,被告对原告房屋造成的财产损害行为确实存在,但双方就财产损害的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申请对受损财产进行评估。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且双方系楼上楼下邻居,如果进行财产评估,又增加诉讼成本,双方矛盾更加激化,只有调解结案更有利于营造和睦的邻里关系,承办法官多次不断地给原、被告双方做思想工作,从《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角度、和谐邻里的情理角度,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赔偿款5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在生活中难免也会发生矛盾。当前,因房屋漏水引发邻里矛盾比较普遍,发生此类事情后,当事人应积极处理漏水,避免损失扩大。同时,应快速主动与邻居沟通,在沟通无果后,应及时提起诉讼,这样有利于查明漏水原因,及时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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