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的工程款全部履行完毕。
“法官,太感谢你们了,能这么快给我们公司处理了案件,解决了我公司多年以来的大问题…。”这是敦煌某公司经理给法官打来的电话。事情发生在2013年6月,敦煌某公司承接了某酒店的空调安装工程,该工程涉及合同标的130万元,工程完工后,某酒店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工程款10万元未付,因某酒店未向该公司付款,敦煌某公司将酒店起诉,办案法官经过认真研究,发现双方账务未算清楚,故剩余款项未付。最终经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并主持算账后,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酒店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付剩余工程款,后酒店按照双方协议履行了工程款,该案最终圆满解决。
敦煌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法庭在调解中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通过快速审理加调解的方式审理涉及经营者、公司类主体的民事纠纷案件,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辖区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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