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打掉的孩子,又不是我的,我凭什么负责!”吴某在法庭上调解过程中愤怒的说到。吴某是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之一,该案目前已审结完毕,双方均未上诉。
2016年刚上大学不久的张某与已婚的吴某相识,双方不久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在随后的两三年期间,吴某向张某转账累计十几万元,张某在此期间也进行了多次人工流产,随后吴某发现张某在与自己交往的同时还与其他男子进行交往,便与张某分手。吴某的妻子李某得知丈夫婚外情的事实后便与其离婚,随后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返还吴某为其花费的十几万元,法庭上被告张某辩称吴某给自己的钱都是赠与行为,无需返还,但原告认为吴某花给张某的钱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一时间争执不下,法官积极进行调解,但双方都不肯让步,随即该案以判决方式结案,最终判被告张某返还原告李某十余万元。
行为人之间的民事行为,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还不应违背公序良俗。被告张某与第三人吴某的婚外情行为,显然是违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有悖公序良俗。青年男女都应该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和价值观念,爱惜自己,自立自强才是社会所认可和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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