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肃北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充分运用执行指挥平台、执行案件信息流程系统等信息化成果,通过微信、电话沟通,一天内快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贾某某与王某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8月9日经本院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王某某于2022年9月30日前通过微信一次性向贾某某支付拖欠租赁费14000元。因王某某未按时履行,10月24日贾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查询、冻结了王某某名下银行卡、微信。经了解,被执行人现已回到陇南老家,因疫情原因不宜传唤被执行人前来法院送达法律文书,执行干警果断添加被执行人微信,核实身份后,通过微信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通过微信、电话反复向王某某说理沟通,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主动将案款足额缴纳至法院账户。案款到账后,执行干警向远在河南的申请人贾某某寄出领款签字材料,切实以真金白银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面对疫情防控对执行工作的挑战,肃北法院执行局干警不断探索,不等不靠,创新工作模式,“指尖上”化解纠纷成为新常态,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减小疫情传播风险,同时为当事人减少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实现了“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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