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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多措并举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魏晓玉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10/31 15:35: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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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思路,强化管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履职和管理,实现了审判活动情、理、法的融合统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司法公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地方经济社会平稳和谐高质量发展和平安建设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打好选任基础。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成立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选任出结构合理,代表性广,素质高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在选任过程中,充分利用媒体宣传陪审员制度的作用和实施陪审员工作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陪审员工作的认知程度。今年3季度全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0件,参审100%,为打击犯罪分子,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为使人民陪审员尽快明确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掌握一些必备的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对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诉讼程序、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官职业道德、廉政建设以及人民陪审员职责、权利、义务等。同时,根据审判工作和院情特点,丰富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座谈会、经验交流会、观摩开庭等形式,为人民陪审员提供较多司法实践机会,提高其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诉讼调解的能力和判决说理的能力。

三是健全管理机制,确保依法履职。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着力为人民陪审员履职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明确人民陪审员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人民陪审员联络、协调和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考核、学习培训等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制定了《人民陪审员考核任免制度》、《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使陪审员的管理有章可循。建立了人民陪审员走访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走访人民陪审员推荐单位和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社区、村组,加强与单位的沟通联系。对需要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在案件庭审前,提前通知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和本人,以便他们提前安排好工作,有效地防止和解决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与参与陪审的“工陪矛盾”。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参审案件补助力度,将人民陪审员补助纳入预算,有效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积极性

四是科学灵活排案,参与效果显著。在坚持按规定随机选取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同时,有计划地安排陪审员陪审案件,尽可能让每名陪审员都能参与各种案件审理,最大限度扩大陪审员对案件的接触面,最大程度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立案部门具体负责与各业务部门联系、沟通,安排人民陪审员阅卷,提供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资料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案件,都由立案部门和业务部门根据案件类型、基本情况挑选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同时让陪审员参与比较复杂的案件有利于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避免矛盾的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