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助力农民工踏上复工之路。
原告李某受甘肃某牧业有限公司雇佣并被派遣到被告玉门某牧业公司负责管理工作。2021年9月原告与甘肃某牧业有限公司解除雇佣关系之后,由被告公司雇佣原告继续从事生猪养殖的管理工作。2021年10月终止工作。因雇佣期间的劳务费被告与原雇佣公司相互推脱,原告无奈将被告起诉至本院。这起劳务纠纷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人在张掖,往返不易,被拖欠的劳务款又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节约诉讼资源,快速化解纠纷,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中,原告情绪较大,诉说因被告与原雇佣公司对劳务费的支付相互推诿给原告生活带来的困扰和不便。被告对原告擅自离职,影响公司整体生产的不负责任的行为非常不满,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法官一方面耐心细致地给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以及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重视程度,希望被告体谅原告维持生计的不易;另一方面也向原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原告理解在被告用人之际因原告擅自离职给公司运营产生的不利后果。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之下,双方充分协商、互相体谅,被告终于愿意向原告支付工资,双方达成了和解。
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领域的诉讼案件,积极创新审判方式,充分有效运用微信、电子送达等便民、利民的方式,使用诉前、多元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有力开辟了处理此类案件的绿色通道。玉门市人民法院高效妥善处理该类案件纠纷,既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为春季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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