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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重调解化纠纷,办案更要接地气

来源: 作者:王宝军 责任编辑:玉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1 17:51: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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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玉门市法院赤金法庭调解处理一起涉农户温栅搭建中成诉的承揽合同纠纷。法院善意、文明审理,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兼顾多方利益关系,消除当事人的积虑,化解纠纷与预防信访相结合,以调解方式结案,让冷冰冰的判决变为恒温久暧的调解书,使当事人从登睸而来到合欢而云,达到了纠纷化解与预防信访两不误的司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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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王某积极响应地方政府温栅搭建的经济补助政策。欲在其经营的土地上成片搭建数十座疏菜种植温棚。王某遂与付某协商,由付某为其搭建温棚墙体,后经结算,王某向付某出具9万元欠款一张,因王某未按期付款酿成纠纷成诉。审理中,王某认为其对政府补助政策理解不透,致补助款项与付某施工费用差距较大,加之风险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考虑农业种植收益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一次性投资上百万元,家中所有积蓄均作了投资,经济陷入窘迫,收入又不达预期。虽对付某债务认可,但认为付某有利用熟知政策对其欺诈之嫌,心理上产生诸多怨恨和落差,诉讼期间多次扬言信访。考虑到上述因素,案件不宜简单判决,办案人员经现场走访,向村委会、政府等部门多方沟通协调,特别针对王某经济能力现状及收入周期长的现状,案件最终以付某放弃部分债权,分期履行的调解方式结案,即抚平了当事人的心理落差,又化解了多方积怨,预防信访案件的发生,起到了良好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