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执行工作,减少执行员和当事人跨区域流动带来的风险,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庭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执行措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方式开展线上执行工作,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主动联系当事人,帮助当事人完成线上转账缴款、收款确认等操作,利用线上办案系统成功办理多起执行案件。
某银行诉贾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贾某通过手机银行APP向某银行借款一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因借款到期后未及时还款,被银行起诉至我院,我院依法判决其承担还款责任。但贾某一直没有支付所欠借款,故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微信方式积极主动联系到被执行人,与贾某进行推心置腹、入情入理的沟通交流,并认真释法,耐心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贾某陈述其人在酒泉市肃州区,从事物流工作,根据其公司规定,如果跨区流动,需隔离十四天才可以恢复上班,所以无法到我院处理还款事宜。执行干警们权衡利弊、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考虑,以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为指导,联系申请执行人进行耐心协商,最终被执行人贾某通过微信方式将钱款全部付清,在圆满执结各类案件的同时也让被执行人感受到了“执行温度”。
这是本院近期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创新办案方法,建立疫情新形势下的执行工作新模式,最大限度地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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