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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案件陷僵局 法官巧化解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陆振鑫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3 16:47:5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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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法庭成功调解了曹某等6人诉酒泉某种业公司种植回收合同6案,经法官耐心巧妙调解,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涉案款项也得以及时兑现。

该系列案件开庭当日,在庭前调解阶段,经询问当事人双方,法官了解了基本情况,并知晓了双方的调解意见。曹某等6人要求该种业公司按照合同金额全额支付制种款该种业公司对制种款数额没有异议,但是称其公司已不再经营制种多年,且当前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资金紧张,根本无法全额兑付。经查询,该公司在其他法院还涉及较多制种执行案件未能履行。这是已经预见到的“执行不能”的情况,眼看辛苦劳作一年的农民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法官十分忧心认为这样的案件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否则将会激化矛盾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认真研判案情后,承办法官决定换一种方式进行调解。于是先找到了被告某种业公司代理人经耐心释法析理,其表示如果农户将每公斤16元的种款,同意按照每公斤15元支付,他们愿意积极筹措资金兑付于是法官又分别征求曹某等6人的意见,但是得到的答复“坚决一分不少”。当事人总以为“判了就一定能拿到钱”但法官认为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结果,要比虽然胜诉权益仍旧无法兑现更能彰显司法的公正。于是法官再次尝试调解,这次法官决定要逐个击破。通过仔细观察发现其中一名原告眼神有闪躲,话也不多,便单独对其做工作法官明确告诉他一判了之很简单,但是拿到胜诉判决却并不意味着就拿到了钱,又耐心帮其分析,把事后要钱投入的时间、金钱、精力所有成本一合计,发现更亏。该原告当即便表示同意每公斤少1元钱法官便让种业公司当庭交付欠这名原告的钱款,案件已没有争议事项,该原告随即对案件进行了撤诉,高高兴兴拿着制种款回家去了。当剩余的5人看到有人当场拿到了钱,便也逐个来找法官,表示愿意调解,并找被告领钱。

有时候,及时止损,也不失为实现当事人自身长远利益的途径。最终,通过法官巧妙调解,该系列案件的所有原告都拿到了制种款的现款,并对案件进行了撤诉,涉及的种植回收合同纠纷得以化解,有效避免了“执行不能”的结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