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赵静法官团队走出法院的大门,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间因楼顶漏水引发的纠纷。
肖某与何某是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何某家住肖某小二层楼楼顶的隔壁,可从顶楼的大门出入肖某的屋顶,于是何某就在肖某屋顶上养殖了些许花花草草陶冶情操。但由于何某的不慎操作,导致平时滴灌花草的水管未能及时关闭,致使肖某家中屋顶及墙壁不同程度的受潮发霉。肖某本就不满何某在其屋顶随意出入,事发后更是多次找到何某提出禁止出入其屋顶,并赔偿相应损失的要求,但何某一直未能妥善解决,无奈肖某诉至法院。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赵静法官通知双方前往肖某家中进行现场勘验,考虑到邻里关系如不能妥善解决,很可能会进一步激发邻里矛盾,随即调整思路,从法、理、情等多个角度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在勘验现场达成了和解,二人握手言和。
法官说法:居民间应秉持团结互助原则,共建和谐社区。《民法典》在物权编对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法源依据、相邻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权的限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邻里之间应当团结互助,一方行使自己的权利尽量避免给他人造成妨碍,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他人、集体、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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