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午,肃州区人民法院清水法庭高效处理了一起包工头在承包农村土坯房改造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法庭收到案件后,将该涉农案件纳入“绿色诉讼通道”,实行立案、送达、排期开庭“三优先”,缩短办案周期,仅用时十天就将该群体性纠纷圆满化解。
2021年6月,被告酒泉某建筑公司承包位于下河清镇某村的土坯房改造工程,后将劳务分包给被告刘某某,刘某某又找到赵某等二十余人到工地务工。工程结束后,拖欠赵某某等人劳务工资十余万元未付。赵某某等人前后到村委会、司法所、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反映情况,但由于被告刘某与发包方酒泉某建筑公司推诿扯皮,工程核算不清,导致纠纷未能化解。开庭审理结束后,法庭办案法官采取教育、调解工作理念,并结合农民工打工挣钱、养家糊口的不易,不能拖欠他们的心血钱,同时对二被告进行政策宣传和法律宣讲,在办案法官以案释法、苦口婆心的开导劝解下,被告刘某某对法律规定有了清楚的认识,也认识到了拖欠工资的错误之处,经过刘某某与原告的进一步协商,双方最后对支付金额、付款时间等达成了一致意见,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不断扩大,随之引发的拖欠工资案件也急剧增加,肃州区法院在处理该类涉民生案件时,开通“绿色通道”,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材料复印、文书送达等各个环节为农民工兄弟提供便利,在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也有效消除了不稳定因素,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为肃州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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