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努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肃州区法院速裁庭李燕团队于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原告酒泉某银行与被告刘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刘某与原告某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将其名下位于肃州区东环北路的一处房屋抵押给原告银行并向其借款20万元整,但是被告刘某自2018年4月开始拖欠贷款本息,截止2019年9月4日,被告已拖欠贷款本息3万余元。因被告违约,现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刘某偿还全额本息。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后与被告刘某耐心沟通、释法析理,耐心疏导,分析利弊,最终被告刘某同意在七日内付清欠付原告贷款本息。
肃州区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切实考虑企业经营运转面临的各种问题,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法院在诉讼调解过程中的规范、参与、推动和保障作用,借助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灵活性,坚持以调解优先贯穿于全过程,更大限度的钝化矛盾,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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