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隔空”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真正做到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
刘某将一套房屋出售给张某某,房屋作价200000元,张某某向刘某支付了180000元房款后,刘某交付了房屋,剩余房款20000元,拖延未付,刘某遂诉至本院。承办法官了解到张某某处于疫情防控隔离地区,立即征询双方是否同意线上调解。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沟通案情、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合意。张某某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对调解笔录进行阅看并签字确认后,对其线上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至此,案结事了。
疫情防控当前,以“无接触”“有温度”的线上办案模式,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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