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收棉季,当农民朋友们看着丰收的棉花,内心充满了喜悦的时候,敦煌某棉业公司却犯了难,一边是某棉纺厂的起诉,一边是急需收购新棉来维持公司运营。这该如何是好?
近日,敦煌市法院受理了原告敦煌某棉业公司与被告某棉纺厂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庭前电话联系被告了解案情,得知被告系小微企业,因近两年棉花产量及其他原因导致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对于欠原告款项的事实被告认可,但表示目前进入新棉收购时期,确实无力按期还款。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进行沟通,告知被告公司目前的状况,希望原告可以在被告的偿还能力范围内适当延长履行期限,这样既有效的保护了原告自身合法权利,又能让被告渡过难关,同时还能维系双方多年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多次协调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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