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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暴说“不”,我们在行动!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小丽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14 15:36: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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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一庭法官告诉你:当你遭受到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敢地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本着“家平天下安”的理念,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随着网络技术和各类新媒体的发展,“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多的引发大家关注,如何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如何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开展妇女维权工作的关键点,是近年来肃州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的工作重点。

    2016年3月1日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是挡在弱势当事人和家庭暴力之间强有力的盾牌,而创立人身保护令制度是其最大的亮点。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肃州区人民法院对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案件,快速审查,及时发出,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竖起了一道“隔离墙”,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依法保护受害者和家属的安全。

相较于明显的肢体暴力冲突、人身安全威胁,更容易被忽略的是“看不见的拳头”—隐形家暴,包括经常性的辱骂、诽谤、人身攻击等精神暴力行为。为筑牢司法保护屏障,做好涉家暴案件的审理工作,肃州区人民法院打造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同时联合公安、民政、司法局、妇联、社区等机构,建立反家暴工作协作联动机制,通过多方联动,发挥多元组织调解功能,为家庭矛盾提供多元救济渠道。对涉家庭暴力案件实

行“绿色通道”制度,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反家暴不是一句口号,也不是“家务事”,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对家庭暴力危害性的认识,让遭受家暴的人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肃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正面导向,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微博、报纸等媒介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每年结合“三八”妇女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家庭暴力多发、当事人常因证据收集不及时导致申请无法得到支持等情况,通过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社区,有针对性的向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高发群体妇女、儿童、老人宣传反家暴法律知识,使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要对家庭暴力“零容忍”。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法院将不断探索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反家暴和家事纠纷化解水平,筑牢反家暴防线,用司法为涉家暴案件的受害人开辟温暖的庇护港湾,让每一个家庭都沐浴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让每一个人都能被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