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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 金塔县法院:法官盘活执行“死局” 第三人代为履行案款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赵心如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15 9:19:3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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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了,这笔300多万元的案款终于拿到手了,要不是你们及时促使第三人履行,这笔钱肯定就收不回来了,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金塔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收到案款的当事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的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

2021年被执行人兰州某公司在申请执行人酒泉某建材公司购买了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防火隔离一体板等材料,并签订了《采购协议》,但收到货后被执行人仅支付了一部分费用,剩余300万余元货款未付。后经建材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截止还款时限申请人仍未见案款,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经网络查控并委托兰州某法院进行调查后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至此,该案陷入了执行僵局。为了打破这一局面,执行法官多次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对其公司法人释法明理,耐心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要承担的后果。在与被执行人的交流中,办案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与另一家工程公司有业务往来,后通过多方了解,确认了第三方公司有被执行人到期债务未付。得知这一信息后,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和第三方公司积极沟通、协调,该公司同意从到期债务内扣除案款及执行费300万余元,剩余部分再给付被执行人。

最终,在法院执行干警的协调下,第三方公司将该案案款及执行费转入法院执行专户,申请人终于拿到案款,该案得以圆满执毕。执行法官引导第三人代为清偿的行为,也有效解决了第三人与被执行人间的债务问题,促成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