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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受害起纠纷 法官调解暖人心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李斌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15 11:48:3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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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墩乡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避免了矛盾升级。

案情简介:王某是张掖市临泽县人,因自家小本生意不景气,来到酒泉市肃州区打工,受张某雇佣,前往张某承包的黑鹰山铁矿水房衬砌工地务工,由于墙体突然倒塌,导致王某被压在碎石下,工友将其救出送往医院,经医院诊断王某身上有十余处损伤,住院治疗四十多天。王某出院后通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评定结果为四处十级伤残,双方对后续治疗费用及赔偿金额经过多次协商未果。王某无奈之下将张某诉上法庭,要求张某赔偿其各项费用,共计140000元。

案件承办法官接到此案件后立即着手研判,多次找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坚守“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紧扣双方争议焦点,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审判经验,从情、法、理多方面向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耐心讲解相关的法律依据以及相同案例,并结合实际情况,多次组织双方协商。

最终,在案件承办法官春风化雨般的调解工作下,双方当事人也被深深打动,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由张某赔偿王某各项损失80000元,并约定于一个月内付清。王某对案件承办法官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深表谢意。至此,该案件成功调解。

长期以来,肃州区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做深做实,让人民群众有切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