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通过“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握手言和,办案质效大大提升。
被告某公司与原告某租赁站于2019年签订一份《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出租建筑材料给被告用于某电厂项目使用,被告按双方商定价格给付原告租赁费,原告租赁站依约提供所需相关材料。但被告公司一直未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租赁费用,原告多次催要租赁费未果,造成自身经营困难。截至诉讼之日,被告共拖欠原告租赁费371356.35元。因被告违约,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拖欠款及违约金共441356.35元。
案件承办法官在受理本案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得知被告称其公司在外地,由于疫情原因不能到庭参加诉讼。针对被告不能到庭的情况,承办法官与双方电话沟通后通过“云上法庭”,采用线上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与疏导,被告公司最终表示将于2022年12月15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支付380000元。考虑到疫情之下企业生存的实际困难,原告也表示愿意放弃追究被告违约金并主动承担诉讼费用,但若被告不能如期支付相关款项,原告将按照原诉讼请求申请强制执行。
良好的营商环境需在法治化的框架内通过各方努力共同营造。肃州区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积极组织协调当事人进行调解,了解双方实际情况,切实考虑在新冠疫情的大环境下企业实际运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坚持调解优先,化解分歧,既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的办案质效,又减少了人员往来可能造成的疫情传播,达成了办案、防疫两不误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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