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是全国重要的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近年来,涉及玉米、瓜类、辣椒等制种纠纷、侵害制种知识产权和其他领域内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日益增加。为进一步保障肃州区制种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发展壮大,促进种子品牌安全保护工作,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为全区制种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肃州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护种子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截止目前,共审理涉制种类纠纷131件,其中调解43件,撤诉19件、依法判决36件、驳回1件。进入执行程序36件,执行完毕7件,终结执行4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件,执行到位金额112.4万元,为肃州区种子安全保护、制种企业发展、护航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宽严相济,教育惩治并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知道意见》,进一步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明确涉种子刑事审判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打击涉种子犯罪、净化种业市场种的作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基本要求,为种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刑事司法保障。同时,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对犯罪中的从犯、认罪态度较好、积极悔改的,侧重以罚金刑结合缓刑方式对其进行处罚。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依法免于刑事处罚或不以犯罪论处,对其通过批评教育和社区矫正的方式,力争达到教育与惩治并重的目的。
强化多元治理,推行村企联动。在涉种纠纷化解中,引入村级组织、行业协会等参与调解,将部分简单纠纷解决在开庭之前、化解在田间地头。遴选“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参与纠纷化解和庭审。法庭与村级组织联动、与制种企业联通,在重点制种的清水镇、丰乐镇、金佛寺镇等乡镇,为农户和企业种、产、销各环节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法庭还结对联系制种企业,进企业征求意见、化解纠纷,为制种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法治宣传,做好源头预防。在清水法庭、金佛寺法庭等制种重点辖区,采取法官进企进村进组行动,积极开展制种相关法律宣传。充分利用乡镇节会、集会,通过拉横幅、发传单等方式,为广大制种农户提供法律咨询,在源头减少制种纠纷。同时,对审结的酒泉华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建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最高院编发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制作展板,在东方广场等人员密集区进行广泛宣传,有效震慑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
畅通联动机制,凝聚打击合力。审结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离不开公安、检察机关,在侦查取证、公诉、庭审等方面给予法院的鼎力支持和理解尊重。公、检、法三家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不仅严厉打击了侵权假冒违法犯罪,保障和规范了市场经济和知识产权领域的健康发展,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应有之力,也为今后审理类案提供了遵循。
下一步,肃州区法院将从落实国家战略和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快立、快审、快执严厉打击涉种子刑事违法犯罪,积极宣传种子安全保护典型案例,切实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肃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追赶超越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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