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事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4月,被告杨某将承包的项目工程按照包工不包料的形式交由原告马某施工,并由原告提供劳务。原告按照被告的施工要求组织人员施工,后因被告一直没有发放民工工资,在县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下,被告给原告雇佣的民工发放了工资,但没有补偿原告为施工支出的设备、材料款、租赁费等损失,双方酿成纠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告诉说了被告不履行合同、不支付人工工资带来的困难和影响,被告也解释了资金周转困难等未能及时支付工资的原因。经承办法官耐心与双方沟通、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赔偿原告工程损失4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庭审结束后,被告按约定缴纳全部案件款。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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