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开庭方式成功审理了原告徐某诉被告姜某等五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五方六地”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完成庭审,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
2021年8月,被告姜某驾驶机动车与原告驾驶的机动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姜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赔付20余万元,原告尚有其他损失未能得到赔偿,双方发生纠纷,原告将驾驶员、车主、保险公司一并诉到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损失1.28万元。开庭前,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诉讼标的不大,但原告和五被告分别在甘肃武威、内蒙古阿拉善、山东济南、河南开封等六地,现场开庭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审理,各方当事人也均同意线上开庭。
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和引导下,庭审各环节有序进行,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清晰、语音流畅、规范有序。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案件最终以保险公司赔付原告8000元而顺利结案,各方矛盾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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