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肃州区法院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以智慧法庭为抓手,采取灵活多样的便民审理方式,将审判工作由“线下”转到“线上”,努力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同向发力。为切实推进审判工作,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可能带来的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肃州区法院深入推进“云上开庭”运行,除“云”审判外,“云”立案、“云”调解、“云”送达、“云”执行等各项工作依次有序开展。
9月22日早上,在肃州区人民法院十七法庭内,案件主审法官李燕通过“云上法庭”庭审系统,视频连线原告李某和被告人王某,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
在庭前法官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多次沟通协调,向双方当事人明理释法、阐述利弊、转述双方调解意见,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之后,原、被告双方要求法院将双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庭审过程中,法官通过“云上法庭”庭审系统完成了核对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庭审中实现了远程隔空面对面“喊话”,画面和声音通过网络清晰流畅的展现在电脑前,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信号稳定、画面传送清楚、声音清晰,审理进程规范有序。
疫情仍未结束,但肃州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却从未停歇,通过“云上法庭”庭审系统审理案件,是我院针对案件开庭的实际困难,灵活应用信息化手段的具体体现,不仅节约了时间和经费,还让案件参与人员少跑路,确保了开庭审理的实时性和有效性,也保障了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有效避免了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开庭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肃州区人民法院在抗疫期间,将切实做到战疫情、推审判、两手抓、两不误,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使命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将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始终放在首位,共同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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