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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法院:多元解纷显成效 法治雨露润民心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杨小丽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18 11:05:3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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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未起之患,医未病之疾,治无事之前。”调解是非诉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利于减少诉讼案件,灵活、友善地解决矛盾。肃州区法院因地制宜、因案施策,不断创新多元解纷模式,充分运用社会解纷力量,构建联动解纷机制,打造出多元解纷“金字招牌”。

“感谢柴法官充分考虑我的身体原因,不辞辛劳地帮助我调解案子。我实在是太感动了,真是法官为民暖人心啊!”日前,在肃州区法院小额速裁庭门口当事人李某眼含热泪地握着办案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据了解,被告李某欠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3万余元,双方约定李某一年内需还清借款,但李某却迟迟未能还款,王某无奈便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开展调解工作,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前因后果以及未按时还款的原因。经了解得知,被告李某患有重病,医药费负担巨大,还款难度较高。针对该问题,承办法官认为,调解就像看病一样,治标更需要治本,还要让双方当事人在法院感受到温情和关注。因此,案件承办法官从法、理、情角度进行释法明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过几轮协商,双方意见逐步统一,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这一场持续多年的纠纷得以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肃州区法院坚持强基导向,广泛延伸审判职能,紧扣乡村治理和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诉源治理、纠纷化解、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工作。调解作为人民法院“排难解纷”“止诉息争”的有力方式,不仅能够节约司法资源,还能够实现情、理、法相互融合,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肃州区法院将继续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充分发挥“小法官”定分止争“大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