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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法院创建] 金塔县法院:夫妻纠纷诉法院 法官调解两相宜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张陈华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18 17:32: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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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该案件当事人双方对于离婚并无太大异议,对于承担抚养义务亦是积极争取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也得到了妥善处理,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16年,原告王某、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识,按照当地风俗举行婚礼婚后生活甜蜜幸福并生育一子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家庭责任的日益繁杂,双方开始因琐事发生分歧口舌之争甚至引发手脚暴力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20211月双方开始分居。期间原告曾起诉被告要求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未和好原告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同意婚生子由被告抚养,愿意承担抚养费1000元/月,平均分割夫妻债务及财产

该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阅案件材料了解了案情主动找到被告张某了解相关情况,被告起初对法官有抵触情绪,认为原告虽然二次起诉离婚,但双方有孩子可以维系夫妻感情,夫妻关系还可以继续下去。但鉴于原告想要离婚的强烈意愿和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原则,法官耐心向被告及亲属解释《民法典》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从情绪上缓慢疏导。最终,被告主动要求婚生子被告抚养,抚养费听原告意见,在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情况下,原告对孩子享有探视权,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各自分担一半,原告也欣然表示认可。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一般的离婚案件,法院首次审理都会尽量不作离婚判决,法官也希望通过耐心调解能够给即将‘死亡’的婚姻一次重生的机会,但这并不是法院解决所有离婚案件的灵丹妙药。离婚案件牵扯面广,关系到家庭的完整、子女的成长、社会的稳定,它足以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尤其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带来严重影响,当事人双方如若真的发现自己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经过法官从中调解,可以有效缓解双方矛盾,促使双方就孩子抚养权、财产和债务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虽然最终的结果还是离婚,但发生悲剧的可能性将会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