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原被告是多年好朋友,被告夫妻二人2019年因经营服装店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5万元,因服装店经营不善至今未将借款偿还,债权人无奈诉至法院。
敦煌市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在征求原被告意见后,双方都同意进行调解,故将此案分流至诉前团队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了解原告与被告的关系和基本案情后,认真分析案件具体情况,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将双方约至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耐心释法明理向双方讲述事实,调解过程中被告夫妻二人均承认借款一事,但资金有限没有办法将借款一次性偿还给原告,便向原告约定还款期限,原告也同意还款意见,双方快速达成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法院当场对该调解进行司法确认。
该案通过诉前调解方式,高效快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多元解纷冲破了人民法院传统调解形式的桎梏,形成了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互补,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让群众体会到司法为民的速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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