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过法院的小伙伴们都知道,每个进入法院的人都需要经过安检、排队、检验身份证、通过安检门、人工检查、开箱包检查……一套程序下来要好几分钟。
为此很多人不太理解,于是他们说:“你们法院安检怎么比机场查的还严?”、“能不能别检了!我10点开庭,现在已经9点59了!你们法院的门就这么难进吗!”那为啥法院宁可背着“门难进”的锅,还要严格的安检呢?
不如我们先来看看这两年敦煌市法院在安检 “关口”检查出的“战利品”!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二条:安全检查工作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防止未经允许的管制器具、危险物质、限制物品等进入诉讼场所,保障参加诉讼活动人员人身安全和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
哪些物品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呢?
(一)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
(二)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它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棍棒等管制物品;
(三)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四)其它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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