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利用“总对总”网络司法查控,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2年7月,李某因向王某租赁房屋未获得租赁费,与王某发生纠纷,向金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分两期向李某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第一期支付租赁费时间到期后,王某仍未向李某支付第一期房屋租赁费20000元,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同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网络资金及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查询。经查询发现,王某名下虽有多个网络资金及银行账户,但都只有几百至上千元不等的余额。于是承办法官先行逐一将这些账户冻结。王某因账户冻结带来的诸多不便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经办案法官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王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遂立即筹措资金到法院主动履行了该案案款。
该案的顺利执结得益于网络司法查控系统的充分应用以及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运用,智能系统的应用也成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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