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人民法院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以冻结措施和悉心疏导并行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被执行人梁某因长期拖欠某修理店修理欠款起诉,阿克塞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梁某向某修理店支付所欠修理费。由于判决生效后梁某始终未履行付款义务,某修理店申请强制执行,阿克塞县法院执行局受理申请后依法冻结梁某的银行账户并对其传唤。梁某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耐心对其宣讲“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政策,详细阐明法律规定与利害关系。为确保案件尽快得到妥善解决,法官获知梁某的困难后,执行法官从法理层面悉心对其进行教育疏导,执行法官明确告知梁某一人民法院判决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必须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反复沟通和劝导,梁某和某修理店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现场偿还了部分欠款。被执行人表示一旦自己工资下来后,将在第一时间将剩下欠款还全部还清。
阿克塞县法院于2021年11月中旬启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为确保法律效果和优化营商环境效果最大化,阿克塞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刚柔并济的方针,促进执行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持续增强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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