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云上法庭审理了一起黄某涉嫌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黄某为牟利,在未取得卷烟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进越南产卷烟,通过微信与刘某联络,将卷烟加价销售给刘某。被告人黄某向刘某销售卷烟共计40件,涉案金额达九万余元,违法所得4000元。
因受疫情影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黄某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保证防疫庭审两不误,案件承办法官提前通过电话向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讲解了云上法庭的操作流程及在庭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最终,在案件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庭审结束后法官、书记员通过云上法庭查看庭审笔录,被告人确认无误后在线上签具庭审笔录。该过程不仅为当事人开通了绿色通道,也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下,肃州区人民法院将化挑战为机遇,大力推行“互联网+审判”工作模式,通过“智慧法院”建设实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相结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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