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是闫某某,我想清楚了,我今年才25岁,我还年轻,请求你们不要把我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钱款我已凑齐,我今天就去还清贷款……”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情法并用,高效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2017年11月,闫某某、朱某向金塔某银行申请借款,并在当日签订了农户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由闫某某向该银行借款8万元,期限为3年,该笔借款由焦某、许某承诺担保。借款到期后,金塔某银行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金塔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判决被告于规定期限内返还原告某银行借款本金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仔细研判案情,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表示无能力还款。为推进案件办理进程,承办法官多次登门拜访被执行人,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耐心、反复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最终,在承办法官倾情耐心的释法说理之后,被执行人闫某某终于醒悟,认识到自己人生道路还很长,若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自己以后的工作及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于是在短时间内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还款义务,遂有了文章开头一幕。至此,该案在短时间内得以高效执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金塔县法院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理念贯穿落实到每个执行案件中,善意文明执行,以法治力量助推营商环境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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