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王某自韩某处分包了某公司门窗维修的部分工程,工程结束后,双方就工程量进行核算,确定工程款为10万元,之后韩某先后陆续给付3万元,剩余7万元一直未付。多次催要未果后王某无奈诉讼法院。办案法官经庭前阅卷了解案情后,电话联系原、被告当事人,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不存在争议,且双方均有调解意向。遂于庭前进行沟通协调,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于2022年12月30日前韩某支付王某工程款7万元,案件受理费由韩某承担,双方至此握手言和。
法官提示:建设工程案件往往涉及相关专业问题,无法依照法律直接确定工程价款,因此双方结算很重要,如无结算的相关证据,诉讼过程中大概率需要鉴定核算工程量等数据,无形中会增加诉讼成本,因此建议相关人员在结算工程时一定要多加注意,避免不必要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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