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网络开庭,在线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鲁某与田某于1990年在甘肃省A县登记结婚,婚后双方迁移到B县生活,并于1991年生育一子,2000年生育次子。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田某由于专心干事创业,忽略了鲁某,后又因孩子教育问题,双方产生矛盾。之后鲁某选择离家出走,在外打工来逃避问题,双方至今分居2年之久。鲁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开庭前,书记员致电鲁某,其称现暂居外省,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选择网上开庭。但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是第一次线上开庭,加之文化程度都不高,对操作还存在顾虑。于是开庭之前法官耐心指导当事人线上开庭的操作步骤,帮助其熟悉流程。开庭过程中,双方因2年分居,期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法官从双方的对话及眼神中发现端倪,觉得他们的婚姻似乎还有挽救的余地。于是在庭审调解阶段,法官引导双方互相询问了对方在分居这几年的生活情况,原告鲁某也多次询问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原告同意撤回起诉,并表示愿意试着与被告重新开始。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金塔县法院立足主责主业,深度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常态化推行网上办案,全流程“隔空”办案模式,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今后,金塔县法院将继续本着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优势,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在线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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