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肃州区法院不断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有效机制,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司法服务模式,为维护辖区金融市场繁荣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肃州区法院速裁庭李燕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被告王某与原告酒泉市某银行签订了《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将其名下位于肃州区太阳岛的一处房产抵押给原告银行并向其借款30万元整。但是被告王某自2017年8月开始拖欠贷款本息,截止2020年8月4日,被告已拖欠贷款本息4万余元。因被告违约,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承担还款责任。
案件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后,与双方进行沟通并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还钱才是最终目的,希望双方互谅互让,能够协商解决”。王某表示受疫情影响,其经济收入不景气,短期内无法全额偿还借款,希望银行宽限些时日,其想办法偿还。案件承办法官耐心为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积极协调制定解决方案,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到妥善、高效化解,达到了为当事人纾困解难的目的。
下一步,肃州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让人民群众切实享受智慧法院建设带来的司法红利。加强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拓展调解组合线,织密诉源治理网,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法院在诉讼调解过程中的规范、参与、推动和保障作用,借助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灵活性,坚持以调解优先贯穿于全过程,更大限度的钝化矛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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