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于近日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当事人在线达成调解协议并电子签名确认。
2020年3月,李某向某银行申请借款40余万元,刘某、王某等11人对该笔借款进行了连带担保。银行发放贷款后,李某仅偿还了部分借款利息,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均未予偿还,故银行诉讼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借款人李某及部分担保人因疫情原因在外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但李某明确表示愿意偿还该借款,希望银行方面能够延长还款时间。考虑到受疫情影响,李某近两年经济收入确实不容乐观,法官建议在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能在借款罚息等方面予以减免。经多次沟通,银行同意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由于案涉被告为11人,其中7人到庭,剩余4被告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到庭。承办法官即先行与4被告进行了电话沟通,确定调解方案,后指导4被告,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认证,法官在线发送调解笔录,当事人在线对调解笔录进行了电子签名确认并在线接收了调解书,至此,本案顺利调解结案。
据悉,敦煌市法院以网上开庭、调解等科技手段不断优化诉讼服务的过程,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更是充分利用了“云上法庭”、“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等多元调解平台实现了线上调解“掌上办”,高效服务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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