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法院通过拍卖程序成功执结两起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4577922.56元。
案例一:申请执行人玉门市农商银行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杨某某、玉门某机械制造商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判决被执行人应支付借款本金2619055元及利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玉门法院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名下位于玉门市工业园区新东北干渠北侧、玉宏钢材市场西侧18400.02平方米工业用地以及地面建筑进行评估拍卖,经两次司法拍卖后以1952220.8元竞拍成功。
案例二:申请执行人玉门市农商银行与被执行人张某某、王某某、玉门某钢结构彩钢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判决被执行人应支付借款本金2278805.65元及利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玉门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某名下位于玉门市新市区柳河路南侧10-13地号工业仓储用地以及地面所建厂房进行评估拍卖,经两次司法拍卖后以2625701.76元竞拍成功。
截至目前,玉门法院办结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案件共计114件,执行到位金额1809.72万元。自全省法院涉金融不良案件清收处置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玉门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金融不良资产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小组,明确案件承办人,做到逐案分析,一案一策;畅通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打好“评估、拍卖、以物低债”组合拳,综合运用查、封、冻、扣执行手段和失信、限高、拘留等强制性措施,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对符合评估拍卖条件的案件应拍尽拍,快评快拍、不断提升执行质效,提高执行到位率。全力推进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专项清理工作,切实以“真金白银”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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