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法院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主审法官现场勘查、耐心解释,最终被告当庭履行,原告撤诉。
2022年11月,李某在某公司购买了家具和橱柜,双方约定了价格和装修时间,装修前支付货款的30%,装修完毕后支付剩余货款,但在家具和橱柜装修完毕后,李某并未支付剩余款项,经某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了解案件后,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先去现场勘查房屋现状。主审法官在现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劝导,找到双方的矛盾所在,进行逐一解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合意,李某当庭履行剩余货款,某公司自愿撤诉结案。
这起案件的快速审结,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疏通了双方之间正常的消费关系,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情,这也是敦煌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案件审理中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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