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很多民营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导致经济纠纷案件逐渐增多。为化解企业难题和矛盾纠纷,肃州区人民法院在处理该类案件过程中秉持“调解优先、和谐共赢、共渡难关”的理念,尽全力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赵蓉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涉疫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又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9年,原告甘肃某文体设备公司为被告安装运动场塑胶跑道。2019年底,该项目施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被告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200余万元未支付。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蓉了解到原告企业受疫情影响经营状况不佳,利润下滑,即将难以维持,被告也受疫情持续影响资金周转很困难。考虑到原、被告的实际情况,赵蓉法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赵蓉法官地细心沟通与耐心劝解,最终原告同意与被告进行调解,在保证原告企业权益的前提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工程款,这让原告心里的大石头落了地,被告也获得了“喘口气”的时间。
最终,一场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得以顺利调解,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提高了司法效率,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这也是肃州区法院进一步树立强化诉源治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快速高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的一个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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