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有效的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缓解了执行工作压力。
2018年2月,韩某与叶某经人介绍相识,2018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未生育子女。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21年5月,双方发生争执,韩某回到娘家居住,双方再未一起共同生活。2021年9月,韩某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驳回了韩某的离婚诉求,自此双方再未联系。近日,韩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办案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认真查阅证据材料,积极电话协调双方做调解工作,韩某坚决要求离婚,叶某不同意,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庭审中,韩某离婚态度坚决,叶某仍觉得双方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法官采取分头调解方式,单独沟通交流中,叶某道出自己的真实想法,表示知道两人感情已经破裂,但为这段婚姻给付了6万元的彩礼,前后花费13万元左右,家中老母亲想让韩某把彩礼款全额退还才同意离婚。韩某委屈满满,不同意退还彩礼。之后法官又从法理、情理及实际情况等方面耐心细致的分析解释。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韩某愿意退还部分彩礼,并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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