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购房款长达五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4月,被告黄某与原告甲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原告开发的住宅一套,全部价款合计35万余元,合同约定若被告逾期,应按日向原告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被告当日缴纳了房款8万余元,剩余27万购房款既没有办理按揭也没有向原告交纳。2022年3月,原告诉至法院,要求黄某偿还剩余购房款。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了解案情,得知被告不缴纳购房款是因为原告不配合被告办理房产证及其他事项。为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经法官调解,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被告支付原告剩余全部购房款,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协助被告办理房产证。至此,一起长达五年的纠纷快速化解。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