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敲响了利用“云庭”审理刑事案件的第一槌。
经审理查明,2022年8月中旬,被告人高某经其朋友王某介绍,认识一名叫宗某的男子,该男子向高某介绍提供实名办理的银行卡走账的事情。8月下旬,高某在明知使用其银行卡走账、刷流水是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5张银行卡提供给宗某走账224916元,并提供刷脸认证服务,获利4000元。案发后,高某向公安机关退缴非法获利4000元。庭审中,各诉讼参与人通过“远程庭审系统”连线微信“云庭”小程序,实时递交意见、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陈述、在线核对笔录、电子签名确认等,庭审活动顺利完成。最终,对被告人高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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