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边某与被告董某系自由恋爱,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在共同生活中,二人常为鸡毛蒜皮的锁事发生争吵,感情逐渐破裂,妻子边某无法忍受现在的婚姻状况,于是一纸诉状将丈夫董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案件审理期间,考虑到被告董某在外地打工,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决定通过线上开庭的方式审理此案。庭审中,法官认真核对了双方当事人身份、婚姻登记和子女、财产等信息,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因原被告离婚意愿强烈,对立情绪严重,最终调解和好无望。但法官又积极从法律、亲情关系等多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进行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和平分手,并在线确认核对了笔录,庭审圆满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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