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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调查快审快结,助力中小企业平稳发展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孙莹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12/14 11:14: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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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期,肃州区法院受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2021年3月,原告酒泉某矿业公司与武威某勘察院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原告酒泉某矿业公司因其未开通电子承兑业务,无法接受电子承兑汇票,遂委托武威某勘察院将施工费支付给被告酒泉某钻探公司,钻探公司收取3%的手续费。但被告在收到施工费后,仅向原告转交了部分施工费。矿业公司将钻探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剩余施工费,但钻探公司认为双方之间同样存在合同关系,勘察院向其的汇款应属于勘察院应当支付的合同工程款。

庭审中,被告质疑原告所提交的两份施工合同中武威勘察院的公章不一致。法官经审查认为,在被告无任何证据提交的前提下,唯一能认定本案事实的为原告所提交的两份施工合同,但现在两份施工合同中勘察院的公章不一致。为查清案件事实,主审法官当即决定马上至武威某勘察院进行调查。经调查,导致公章不一致的原因系该勘察院企业名称变更所致,返回酒泉第二天,主审法官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且原告公司急需该工程款进行生产经营,随即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返还属于原告的工程款。宣判后,被告不服本院判决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从开庭审理历经外出调查至结案仅用了1个月的时间,充分体现了肃州区法院在处理涉企案件时,将中小企业的发展放在心头,为企业的良好运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