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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兜售假烟牟利 非法经营获刑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徐维娜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12/14 11:18:5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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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本就有害健康,倘若买的还是假烟,那不仅伤身,还伤心……

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无证贩卖假烟的非法经营案件。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某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期间,通过微信与广州的吴某某(另案处理)联络,而后从广西防城港市的港口货场购进卷烟,将卷烟通过货车带至与吴某某约定的收货地,吴某某在广州将购烟款存至其广西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中,被告人刘某某持该卡在广西防城港市取现。被告人刘某某共收取吴某某支付的烟款205000元,刘某某非法获利20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官提示:吸烟有害健康,而吸食假烟对身体健康危害更大!同时,烟草属于国家专营品、专卖品,销售烟草须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并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证经营烟草,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达50000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最终造成获利不成反获刑的难堪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