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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职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岳天和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12/14 17:47:4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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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拓宽调解渠道,健全调解机制,强化调解措施,坚持把全程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在矛盾纠纷化解的各个环节,2020年以来,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逐年上升,调解、撤诉案件累计超过5000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5500余件,其中80%以上的当事人主动履行完毕。

为使调解工作取得最佳效果,时刻注意捕捉可调解的因素,将调解贯穿于咨询、诉讼、立案、审理、答疑的全过程。一是诉前调解让维权成本为零。在矛盾纠纷已经发生但尚未起诉的时候,运用专业知识,主动协助相关部门化解纠纷。承建酒泉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工程的某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因交通肇事遇难,该工人的亲属三十余人从四川省赶到酒泉“讨说法”,并到市、区政府上访。该案涉及大型项目的建设,处理不好不仅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还会给其他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派出善于做调解工作的法官提前介入,进行诉前调解,使该案妥善解决。二是立案调解让案件进门就结。抽调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充实到立案庭承担调解的职能,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民事案件,电话传唤当事人,了解双方争议焦点,启动调解程序,及时提出调解意见,通过辨法析理鼓励当事人达成协议,实现当日调解,当日结案,当日送达法律文书。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三是开庭前调解让纠纷平和化解。庭前调解具有时间、地域不限、方法不限等优点,容易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在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时,及时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采取打电话等多种方式沟通,释疑解惑,进一步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使其主动配合调解。四是庭审调解让双方心服口服。通过庭审,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明辨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法官的释明权,让当事人清楚自己的主张和反驳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然后有的放矢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让胜诉这心安理得,败诉者心服口服。五是判后调解让双方握手言和。对双方争议较大、矛盾激烈,一方当事人明知无理,但又怕“掉架子”、“不服输”还要硬扛,运用“冷处理”法,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适时予以引导,寻找平台,等待时机成熟时再进行调解。

接下来,肃州区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最大限度提升解纷效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传递法治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