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法院速裁庭自成立以来,坚持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调解优先”为原则,大力推广“简易审”审判模式,简化程序,缩短办案周期,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及时、便捷、低成本、高效益处理纠纷的需求。
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民事速裁庭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质效,实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达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不拘泥于传统模式,采用便于当事人的方式处理案件,让正义提速增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速裁庭在接受案件后,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庭出具调解书;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根据具体案件简化庭审程序;对于立案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一审终审;对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当庭宣判,并当庭送达判决书。同时,速裁庭积极探索裁判文书改革,对于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采用要素式、状令式裁判文书,以简单明了的判决核心要素,让当事人读的更顺畅、看的更明白,不仅使法官制作文书的效率提高,而且更能让当事人直观的理解裁判结果。
近年来金塔县法院速裁团队充分发挥快审、快结的优势,缩短审限,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加速度”。今后速裁庭也将通过进一步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审判团队的潜力和优势,优质高效审理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更好的回应群众关切,让公正来的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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