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敦煌市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参审、管理、保障等各项规定,不断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创优陪审工作条件,促进人民陪审员作用充分发挥。
一是强化选任规范,配齐陪审员队伍。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会同市司法局、公安局组成敦煌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法一办法”文件精神,制定印发《敦煌市2022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和“随机抽选”相结合方式,坚持公开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和选任结果,依法依规增补人民陪审员84名,并及时将任命决定函告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或经常居住地。
二是狠抓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制定人民陪审员培训方案,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入职宣誓、集体廉政谈话、人民陪审员代表交流发言,各业务庭室法官分别就《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及人民陪审员陪审庭前准备》《民事案件审理实务》《刑事案件审理实务》《民法典》相关案例解读和随机抽取系统操作流程等进行培训,并集中统一征订配发《人民陪审员庭审实务指南》和自行编印的《人民陪审员履职手册》,切实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
三是完善参审机制,促进陪审均衡。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个案随机抽取”要求,以随机抽取系统电话自动语音通知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将各庭室运用随机抽取系统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进行通报,保障人民陪审员均等参审机会,努力扭转“驻庭陪审”局面。同时,为避免人民陪审员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审,建立人民陪审员应急库,全力保障案件能够按正常流程审判。
四是健全考核制度,提升参审质效。以《人民陪审员法》等法律规定为依据,结合本院审判实际,从总则、考核与奖励、补助发放、免除职务和惩戒及附则五个部分,制定职责明确、指标量化、实绩公开的《敦煌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办法》,建立由市法院政治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用、培训、联络等管理工作,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和数据管理工作,各业务庭室具体运用的工作格局,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推进人民陪审员深度参审、实质参审。
五是延伸管理触角,创优履职条件。统一制作发放人民陪审员工作证和人民陪审员胸牌,设置人民陪审员专用工作室,搭建“人民陪审员微信工作群”平台,不定期发布工作通知、培训指南、案例选编、司法政策等,既方便人民陪审员学习提高、互动交流,也作为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的“传声筒”“曝光台”,随时倾听陪审员意见建议,掌握陪审员工作动态,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行为,促进陪审员便捷高效管理模式的探索实践。
六是深化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针对个别单位存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影响部分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等问题,多次与市人大常委及相关单位进行调研沟通,书面提交《关于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向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强调支持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的请示》,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全市人民陪审员相关单位印发《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意见》,极大地帮助人民陪审员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之间的关系,有效保障人民陪审员正常参加审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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