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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您有案件款36万元现金已到账,请查收!

来源: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张乔、邓莹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12/16 17:59:4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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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肃州区法院行政庭安作军团队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完毕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2022年9月15日,原告张某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与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发生纠纷,并将案涉工程甲方共同诉至法院。原定于2022年11月30日开庭,因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到庭,申请延期开庭。考虑到各方当事人均在外地,为尽快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审判团队多次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联系,进行背对背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约定于12月15日下午在法庭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一次性向原告支付了现金36万元。

三个月内做到案结事了,充分展现了肃州区人民法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机制的强大效能。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机制,旨在贯通立案、审理、执行三方力量,形成一体化、联动化的办案机制,有效衔接立案、审理、执行环节,打通案件办理流程壁垒,形成案件办理合力,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更快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