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法院执行了一起涉企案件,执行干警未对被执行企业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涉案企业主动履行了18万元。
腾达公司申请执行某砂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及时向某砂浆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随后,某砂浆公司负责人及时找到执行干警,请求法院暂时不要采取强制措施,并承诺将尽快给付全部案款。执行干警征求了腾达公司的意见,遂同意暂不对某砂浆公司采取强制措施。但是,责令某砂浆公司在一个月内履行完毕全部案款。约定期限已至,砂浆公司如约给付了18万元,案件执行完毕。
近年来,敦煌法院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善意文明执行,并积极探索更加符合企业利益的执行措施,为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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