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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警惕!帮助上游犯罪分子“跑分”赚取佣金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来源:肃北县法院 作者:杨晶 责任编辑:肃北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3/1/17 17:52:3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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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肃北县法院审结一起因帮助上游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实施“跑分”、转账、取现等帮助转移资金的犯罪行为,四名被告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刑罚。

2022年4月间,被告人曾某1、曾某2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资金为上游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发展下线为其寻找卡主提供银行卡转移资金,并承诺以转移资金数额比例分成给予好处费。被告人曾某1、曾某2指使其下线通过取现、转账、无卡扫描存款等方式将违法犯罪所得进行转移,以达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目的,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致使被害人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经查,被告人曾某1、曾某2为上游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涉及上游三十七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帮助上游犯罪分子转移资金378232元,非法获利46000元。案发后,四名被告人主动退赔8255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而提供银行账户接收犯罪所得并进行转账、取现等行为,情节严重,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根据四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况,依法判决。

【法官提醒】现在网络上流行的“跑分”兼职项目,吸引了大批没有正式工作又没有收入来源的年轻人,甚至还有一部分是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所谓的“高薪”没有实现,等来的却是牢狱之灾,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贪图一时之利而触碰法律底线,否则可能会有得不偿失的严重后果。